中考加分规范:
1、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为5分。
2、驻边疆国境的县、沙漠区、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、一、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。
3、知青子女、少数民族学生、华侨和华侨子女、台湾省学生、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加5分。
4、烈士子女加20分。
5、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侨眷高知子女、台湾省籍青年、因公牺牲、一至四级伤残人民**的子女加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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