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和执法的区别

来源:互联网转载 in 百科 2025-04-06 16:00:01

三者的区别是:

1、主体不同

1,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适用法律的活动。

2,执法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来执行法律的活动。

2、内容不同

1,司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,主要内容是裁决涉及法律问题的***和争议及对有关案件进行处理。

2,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,执法的内容远比司法广泛。

3、程序性要求不同

1,司法活动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,违反程序,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。

2,执法活动也有程序规定,但由于本身的特点,特别是基于执法效能的要求,其程序性规定没有司法活动那样严格和细致。

4、主动性不同

1,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,案件的发生是引起司法活动的前提,司法机关(尤其是审判机关)不能主动去实施法律,只有在受理案件后才能进行应用法律的专门活动。

2,执法则具有较强的主动性,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要求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去实施法律,而并不基于相对人的意志引起和发动。

立法是人大,司法是法院,执法是公安和监狱。

立法就是制定法律,做到有法可依;司法就是执行法律,立法是司法的前提,司法是立法的保障。有法不依,立法形同虚设。

1、立法保障就是法律对某种权利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予以保护,是一种立法行为。

2、司法保障,就是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,司法机关通过司法活动予以保障,是一种实践行为。

3、反家暴法是立法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,应是立法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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