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公安厅厅长为副省级正职领导职务,任职要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编行政职务等级管理办法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确定,其等级为副省级正职。具体任职要求为:1、具有中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学院硕士学位以上学历;2、具有7年以上公安业务或处级以上工作经历;3、有领导职务经历;4、有一定实践管理经验;5、有良好的政策思想能力、业务操作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。
拓展知识:省公安厅厅长的管理工作还包括建立和完善备案机制、推行改革开放制度、提高服务质量和改进工作机制、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国际合作等工作。此外,省公安厅厅长还要负责协调和解决涉及公安事业的各类矛盾,促进地方公安事业发展,为政府和社会的法律安全提供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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